近期准备买房的方先生发现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已购公房”,他对其中的一套房子很满意,觉得各方面都挺合适,有意想要购买,却因不了解这种房子的性质而有点犹豫。
方先生向记者咨询,什么是已购公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在购买时又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具体来看,“成本价公房”指的是业主买房时向单位付了全款,获得全部产权的房子;而“标准价公房”和“优惠价公房”,指的是业主买房时只支付了部分房款,个人拥有94%产权、剩下6%产权仍属于单位的房子。
由于仍有6%的产权属于单位,所以,标准价公房、优惠价公房如果要上市交易,业主需将金额为“1560元(城六区与亦庄之外为1290元)*房屋建筑面积*6%”的成本价款缴纳给单位,然后由单位开具证明,其再到房屋所属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变更房屋性质后,才能以成本价公房的性质上市出售,这个过程就是“补成本价”。
需要注意的是,成本价公房在交易中所需缴纳的税费,与普通商品房相比也有明显区别。房产专业人士指出,其一,公房在转让时须交纳土地出让金,而普通商品房转让时不用交土地出让金;其二,房子“满两年”(卖方取得产权的时间)以后,公房没有增值税及附加税,而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满两年的普宅可以免征增值税,非普宅则需按差额(成交价与原值相减)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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