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徐州买房 >徐州楼市 >徐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几点要明确

徐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几点要明确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0-25 11:01:10

高昂的房价使许多人都觉得负担很大,这时,购买二手房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中也有大学问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徐州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题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1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主要内容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买房交流群-35群(484)
  • 旧念何挽:时代倾城好不好?
  • C.yy:对比周边,性价比高
  • 约瑟:准备入手一套
  • 孔龙飞:时代倾城户型采光好
  • 黛子:你买了哪个户型啊
  • 小丸子:大家组团去看看呀
3188人正在热聊楼市